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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買咗危疾保險-係咪有病就一定有得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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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咗危疾保險-係咪有病就一定有得賠人到中年,不少人身邊的親友相繼患上不同程度的疾病,如果無買危疾保險,就好可能要動用大部分的儲蓄對抗頑疾,但有買危疾保險,係咪就可以安枕無憂呢?

首先,我們要理解保險公司對危疾的定義,危疾一般泛指對生命可構成即時威脅的指定疾病,而患者很可能只剩下12個月或更短的壽命,而對癌症的定義則一般指定為「不受控制地生長及擴散的惡性腫瘤」。因此,即使已購買危疾保險,如患上不符合保單對危疾及癌症的定義的話,也很可能會不予賠償的,例子如下;

1.良性腫瘤: 良性腫瘤一般並不會擴散到身體其他位置,例如發現於女性乳房的腫瘤,雖然是良性,但進行切除手術過程中所涉及的風險,其實與切除惡性腫瘤相若,因此亦不容忽視。市面上只有極少數的危疾保險為良性腫瘤提供賠償,但受保人如果有購買住院保障的話,一般可以透過該保險對良性腫瘤切除的手術進行理賠。

2.早期危疾/ 原位癌: 較常見的原位癌如乳癌、子宮頸癌、膀胱癌、皮膚癌,甚至因血管栓塞而要進行俗稱“通波仔”的手術,在傳統或基本的危疾保單中都不會提供任何賠償。如果受保人購買的是有提供早期危疾保障的危疾保險,則可以得到10至20%不等的危疾保障額(視乎個別保險產品而定),但要留意,以50萬保障額為例,患上早期危疾的話(如通波仔),只會獲賠5至10萬,很可能要自己支付額外10至20萬的醫療費用。

3.先天疾病/ 已存在疾病: 危疾保險的原則是為投保人在投保期間患上的危疾進行風險轉移,若果投保人在投保前已出現相關病徵或者已知道該疾病的存在,而不以“最高誠信”進行申報的話,保險公司是可以不作出理賠的。若受保人在投保前真的未發現或不知道該疾病的存在,等候期過後,而保險公司又因“已存在/先天疾病”而拒賠的話,受保人可要求保險公司提供之前該疾病在投保前已存在的“醫學紀錄/證據”,好好保護自己的權益。

中小企貸款顧問,大家打算或已經購買危疾保險的話,也要小心看清楚產品的保障範圍,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發電郵給我們查詢hello@imsure.life,或者詢問相熟的保險顧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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