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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方法院判喝高粱止痛的男子無罪,也跟酒駕無關連。(圖/翻攝中時電子報)彰化有名張姓男子騎機車自摔,他將機車丟在現場後返家,員警巡邏發現機車循線找到張男並將他送醫,同時對他實施酒測結果超標,他向法官說,自己根本沒有喝酒,是因摔車回家後,因為傷口很疼,所以才喝高粱酒,加上懷孕女友供詞也幫張男澄清,法官聽信這個理由,所以判他無罪。 但員警發現張男身上有多處傷口,送往二林基督教醫院治療,另到了醫院後,幫張男進行酒測,發現張男酒測值超標,因此提起公訴。 張男的女友邱女也證稱,她懷孕待在家裡,看到男友整身傷回到家,沒有聞到身上有酒味,她有問張男要不要送醫,但男友說身上沒有錢不要送醫,躺在床上睡覺,因為傷口很疼,男友拿出高粱酒來喝說要止痛。 法官認為,張男出車禍時沒有目擊證人,被送往醫院後已經距離肇事時間3個小時,加上檢警不能提出積極證據證明被告騎機車前有喝酒,不能以推測或懷疑之詞認為被告有罪,因此判決張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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