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宗旨:
希冀藉由競賽的方式讓參賽管樂團從中學習與交流、激發各團隊的演奏潛力、提升國內管樂藝術演奏與鑑賞之水平,落實與加強管樂教育和推廣,帶動國內管樂風氣,促使台灣的管樂水準躍身國際。
二、 參賽資訊:
1.參賽類別:共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與社專組。
2. 參賽資格: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組之參賽管樂團,資格認定以98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學生身份為參賽資格。社會大專組,凡有政府立案登記證書之社團或軍警管樂團隊,皆可報名參加。
3. 團隊人數:含樂團指揮,每團隊以70人次為參賽上限。
4. 注意事項:報名資格不符者、不予參賽。有資料填報不實以及違反參賽人數上限之規定者,如經檢舉查證屬實,一律不予記分。
三、 報名作業:
1. 時 間:即日起至2010年3月12日(星期五)止。
2. 報名方式:所以參賽團隊一律採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電子檔案請至台灣管樂協會網站(http://www.tbanews.org.tw)下載報名表,將報名資料詳細繕打完畢後,於2010年3月12日之前寄至本會秘書處信箱(tbasecretary2009@gmail.com)進行作業,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作業。
3. 注意事項:報名團隊過多時,本會將召開理事會議,以團隊所附資料之完備與否進行參賽團隊之篩選。
四、費用繳交:
2010年台灣管樂協會盃管樂大賽,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與社專組之每單位參賽團隊皆須於2010年3月28日之前,以匯款方式繳交報名費新台幣 3,000元、保證金3,000元(共計新台幣6,000元整)至本會,報名費與保證金確認繳交後,方完成報名手續。匯款資訊,如下:
台北富邦民生分行(012-454)
戶 名:台灣管樂協會
帳 號:454102301383
注意事項:至各金融機構匯款報名費與保證金時,請詳細填寫匯款單位,並妥善保留匯款執據,2010年3月28日於領隊會議當日辦理收據開立使用。保證金將於團隊完成競賽之演奏後辦理退還。唯請注意,若參賽團隊於2010年3月12日前完成文書報名,並於2010年3月28日前已經繳交報名費與保證金至本會者,於2010年4月18日前告知因故無法參賽者,報名費與保證金全數退還;2010年4月19日起無法如期參賽之團隊恕不受理退費作業。
五、領隊會議:
日 期:2010年3月28日(星期日)
時 間: 下午二時三十分(p.m. 14:00)
地 點:國立臺灣交響樂團會議室(台中縣霧峰鄉中正路738-2號)
說明:已完成報名手續之參賽團隊之團隊負責人及指導老師請務必出席領隊會議(若不克前來請派遣代表出席),進行研討比賽當日報到程序;休息區、預備區等場地之規劃與使用;競賽舞台打擊樂器擺放配置模擬;團隊參賽走位動線;各組出場順序籤表決定等相關議題。凡經領隊會議決議之事項,均視同為比賽規則,如有違反,將予以扣分。
六、比賽曲目:
1. 指定曲目:本次之大會指定曲目,為求競賽之公平性,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與社專組之指定曲由本會委託創作,本會以無償免費之方式,提供給樂團練習與競賽演奏使用,將於2010年3月10日公佈於本會官方網站(http://www.tbanews.org.tw)。各組參賽樂團樂譜之取得,由本會秘書處確定其完成文書報名作業後,以限時掛號方式寄發至報名表單填寫之樂譜收件住址。
2. 本會所委託創作之指定曲目,凡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與社專組,各組指定演奏樂曲之演奏歷時時間皆約為四分鐘(含四分鐘以內,未超過四分鐘),請參賽團隊特別注意時間之掌控。
3. 自 選 曲:各參賽團隊自訂一首自選曲,以適合團員年齡及程度為原則。
4. 演奏時間:自按鈴開始進場步入舞台,比賽團隊限奏兩首樂曲,第一曲為指定曲目,第二曲為自選曲目。演奏時間(含上、下舞台及搬運樂器)不得超過15分鐘,直到所有參賽人員與自行攜帶之樂器全數離開舞台方截止計時;若過15分鐘之上線時間,將開始扣分。
5.曲目版權:凡參賽之演出樂曲用譜一律採用原版或經授權使用之樂譜。惟自選曲使用同意權由參賽團隊自行處理,若有違反規定者,其法律責任自行負責。本會此次委託創作之各組指定曲目,僅只限於本會此次競賽中授權練習、演奏;賽後,若未經作曲家個人同意而公開演奏之,須自負法律追究之責任。本會將於2010年3月1日於本會網站公佈本此競賽指定曲樂譜版權使用細則與相關聲明、規定。
七、比賽要點:
1. 報到時間:參賽者均須該報名組別開賽前30分鐘完成報到手續,進行參賽,逾時以棄權論。
2. 比賽時間:各組賽程時段,將於報名截止後一週,即2010年3月19日公佈於本會網站(http://www.tbanews.org.tw)。
八、評判標準:
音色(Timber)20%
技巧(Technique)20%
音準與平衡(Intonation & Balance)20%
音樂詮釋(Interpretation)30%
指揮(Conducting)10%。
九、評審團:
特聘國外知名指揮家、作曲家來台擔任評審。
十、示範演出樂團:
本次比賽將於邀請國內優秀之管樂團分別於4月24與25日兩日,在大賽評審的指揮之下為參賽團做示範演奏。相關演出行程與資訊將在2010年3月28日之後公佈於本會網站。
十一、頒獎:
1. 分別於2010年4月24與25日,各組比賽結束50分鐘後正式揭曉該組比賽成績。
2. 獎勵辦法:(各組錄取頒獎之團隊數量須視參賽團隊數量決定之)
第一名:獎盃一座、樂團獎狀一只、獎品與參賽團員中英文獎狀一只。
第二名:獎盃一座、樂團獎狀一只、獎品與參賽團員中英文獎狀一只。
第三名:獎盃一座、樂團獎狀一只、獎品與參賽團員中英文獎狀一只。
第四名至第六名:樂團獎狀一只及獎品。
(各組錄取頒獎之團隊數量須視參賽團隊數量決定之)
希冀藉由競賽的方式讓參賽管樂團從中學習與交流、激發各團隊的演奏潛力、提升國內管樂藝術演奏與鑑賞之水平,落實與加強管樂教育和推廣,帶動國內管樂風氣,促使台灣的管樂水準躍身國際。
二、 參賽資訊:
1.參賽類別:共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與社專組。
2. 參賽資格: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組之參賽管樂團,資格認定以98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學生身份為參賽資格。社會大專組,凡有政府立案登記證書之社團或軍警管樂團隊,皆可報名參加。
3. 團隊人數:含樂團指揮,每團隊以70人次為參賽上限。
4. 注意事項:報名資格不符者、不予參賽。有資料填報不實以及違反參賽人數上限之規定者,如經檢舉查證屬實,一律不予記分。
三、 報名作業:
1. 時 間:即日起至2010年3月12日(星期五)止。
2. 報名方式:所以參賽團隊一律採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電子檔案請至台灣管樂協會網站(http://www.tbanews.org.tw)下載報名表,將報名資料詳細繕打完畢後,於2010年3月12日之前寄至本會秘書處信箱(tbasecretary2009@gmail.com)進行作業,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作業。
3. 注意事項:報名團隊過多時,本會將召開理事會議,以團隊所附資料之完備與否進行參賽團隊之篩選。
四、費用繳交:
2010年台灣管樂協會盃管樂大賽,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與社專組之每單位參賽團隊皆須於2010年3月28日之前,以匯款方式繳交報名費新台幣 3,000元、保證金3,000元(共計新台幣6,000元整)至本會,報名費與保證金確認繳交後,方完成報名手續。匯款資訊,如下:
台北富邦民生分行(012-454)
戶 名:台灣管樂協會
帳 號:454102301383
注意事項:至各金融機構匯款報名費與保證金時,請詳細填寫匯款單位,並妥善保留匯款執據,2010年3月28日於領隊會議當日辦理收據開立使用。保證金將於團隊完成競賽之演奏後辦理退還。唯請注意,若參賽團隊於2010年3月12日前完成文書報名,並於2010年3月28日前已經繳交報名費與保證金至本會者,於2010年4月18日前告知因故無法參賽者,報名費與保證金全數退還;2010年4月19日起無法如期參賽之團隊恕不受理退費作業。
五、領隊會議:
日 期:2010年3月28日(星期日)
時 間: 下午二時三十分(p.m. 14:00)
地 點:國立臺灣交響樂團會議室(台中縣霧峰鄉中正路738-2號)
說明:已完成報名手續之參賽團隊之團隊負責人及指導老師請務必出席領隊會議(若不克前來請派遣代表出席),進行研討比賽當日報到程序;休息區、預備區等場地之規劃與使用;競賽舞台打擊樂器擺放配置模擬;團隊參賽走位動線;各組出場順序籤表決定等相關議題。凡經領隊會議決議之事項,均視同為比賽規則,如有違反,將予以扣分。
六、比賽曲目:
1. 指定曲目:本次之大會指定曲目,為求競賽之公平性,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與社專組之指定曲由本會委託創作,本會以無償免費之方式,提供給樂團練習與競賽演奏使用,將於2010年3月10日公佈於本會官方網站(http://www.tbanews.org.tw)。各組參賽樂團樂譜之取得,由本會秘書處確定其完成文書報名作業後,以限時掛號方式寄發至報名表單填寫之樂譜收件住址。
2. 本會所委託創作之指定曲目,凡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與社專組,各組指定演奏樂曲之演奏歷時時間皆約為四分鐘(含四分鐘以內,未超過四分鐘),請參賽團隊特別注意時間之掌控。
3. 自 選 曲:各參賽團隊自訂一首自選曲,以適合團員年齡及程度為原則。
4. 演奏時間:自按鈴開始進場步入舞台,比賽團隊限奏兩首樂曲,第一曲為指定曲目,第二曲為自選曲目。演奏時間(含上、下舞台及搬運樂器)不得超過15分鐘,直到所有參賽人員與自行攜帶之樂器全數離開舞台方截止計時;若過15分鐘之上線時間,將開始扣分。
5.曲目版權:凡參賽之演出樂曲用譜一律採用原版或經授權使用之樂譜。惟自選曲使用同意權由參賽團隊自行處理,若有違反規定者,其法律責任自行負責。本會此次委託創作之各組指定曲目,僅只限於本會此次競賽中授權練習、演奏;賽後,若未經作曲家個人同意而公開演奏之,須自負法律追究之責任。本會將於2010年3月1日於本會網站公佈本此競賽指定曲樂譜版權使用細則與相關聲明、規定。
七、比賽要點:
1. 報到時間:參賽者均須該報名組別開賽前30分鐘完成報到手續,進行參賽,逾時以棄權論。
2. 比賽時間:各組賽程時段,將於報名截止後一週,即2010年3月19日公佈於本會網站(http://www.tbanews.org.tw)。
八、評判標準:
音色(Timber)20%
技巧(Technique)20%
音準與平衡(Intonation & Balance)20%
音樂詮釋(Interpretation)30%
指揮(Conducting)10%。
九、評審團:
特聘國外知名指揮家、作曲家來台擔任評審。
十、示範演出樂團:
本次比賽將於邀請國內優秀之管樂團分別於4月24與25日兩日,在大賽評審的指揮之下為參賽團做示範演奏。相關演出行程與資訊將在2010年3月28日之後公佈於本會網站。
十一、頒獎:
1. 分別於2010年4月24與25日,各組比賽結束50分鐘後正式揭曉該組比賽成績。
2. 獎勵辦法:(各組錄取頒獎之團隊數量須視參賽團隊數量決定之)
第一名:獎盃一座、樂團獎狀一只、獎品與參賽團員中英文獎狀一只。
第二名:獎盃一座、樂團獎狀一只、獎品與參賽團員中英文獎狀一只。
第三名:獎盃一座、樂團獎狀一只、獎品與參賽團員中英文獎狀一只。
第四名至第六名:樂團獎狀一只及獎品。
(各組錄取頒獎之團隊數量須視參賽團隊數量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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