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華人高中生柳川散文獎
宗 旨:
為獎勵文學創作,培育優秀寫作人才。
主辦單位: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
參加對象:
全球高中(職)生。
組 別:
一、 國內組:
(一) 高一組:字數1,200~1,500字為原則,含標點符號。
(二) 高二組:字數1,200~1,500字為原則,含標點符號。
(三) 高三組:字數1,200~1,500字為原則,含標點符號。
二、 海外組:字數1,200~1,500字為原則,含標點符號。
截稿日期:
即日起至105年2月28日(日)前截止(以郵戳為憑)。
收件方式:
稿件紙本連同報名表,以信封裝妥郵寄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系辦,並將電子檔寄至語教系信箱llentcu@gm.ntcu.edu.tw,兩項均須繳交。
寄送地點:
40306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系辦)。
評 選:
主辦單位將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
評定揭曉:
每組各取一、二、三名、優選五名。
得獎名單將於105年3月中旬公佈在語教系網站。
頒 獎:【若有更動,將個別通知】
一、時間:105年3月下旬。
二、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三、每位得獎者將頒發獎狀乙張暨獎品一份。
備註:
一、 報名表若未詳細填寫個人資料,將不列入參賽資格。
二、 稿件一律以Word排版、A4規格、12級字、直式橫排,以電腦繕寫。
三、 所有應徵稿件,無論得獎與否,不予退還,請自行保留底稿。
四、 稿件信封上請註明「全國高中散文徵文比賽」。
五、 參賽作品一人限投一篇。
六、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從缺名次。
七、 本辦法若有未盡適宜之處,將另行公告;相關辦法及報名表請見語教系網頁http://lle.ntcu.edu.tw/news.php。
八、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如有任何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行為者,須負一切法律責任。抄襲作品若獲獎,經查屬實,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狀及獎品外,並將公佈姓名。
九、 投稿稿件若被錄取並出刊發行,授權人同意將該篇具有著作財產權之文稿,授權予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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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來源:獎金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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