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推展校際間體育活動,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提升田徑運動技術水準。
▇ 比賽日期:
第一場:99年11月7日(星期日上午8:30報到、9:00開幕典禮)
第二場:99年11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報到,9:30開始比賽)
▇ 比賽地點:桃園高中(桃園市成功路三段38號)
▇ 參加單位:凡本縣境內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以學校為單位均可報名參加。
▇ 參加資格:
(一)參賽運動員以99學年度第一學期即正式註冊之在籍學生為限,年齡規定如下:
1、國民小學組:本縣各鄉鎮市境內國民小學在學學生,在民國87年9月1日(含)
以後出生者。
2、國民中學組:本縣各鄉鎮市境內國民中學在學學生,在民國83年9月1日(含)
以後出生者。
(二)參加各項競賽運動員,出場比賽時應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証明書(附照片)以備隨時檢驗,未帶証件或証件未蓋註冊章或騎縫章者,不得出場比賽。
(三)參賽運動員身體健康及性別,由參賽單位認定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
▇ 分組:
(一)國小五年級男生組 (二)國小五年級女生組
(三)國小六年級男生組 (四)國小六年級女生組
(五)國中七年級男生組 (六)國中七年級女生組
(七)國中八年級男生組 (八)國中八年級女生組
(九)國中九年級男生組 (十)國中九年級女生組
▇ 競賽項目:
(一)國民小學組:100m、200m、跳遠、壘球擲遠
(二)國民中學組:100m、200m、600m、1200公尺、跳遠、標槍
▇ 競賽辦法:
(一)各單位參加比賽之經費須自理。
(二)每位運動員註冊參加項目最多2項,每項最多註冊3人參加。
(三)參加比賽之運動員比賽服裝應標示單位名稱,號碼布應按規定固定佩掛,未按規定或沒有號碼布者不准參加比賽。
(四)各項競賽秩序編列均由大會競賽組編排之。
(五)徑賽均採計時方式進行,田賽每人試擲(跳)以3次為限。
(六)參賽選手號碼布及秩序冊於比賽當日報到時領取。
▇ 獎勵:各項前8名者頒發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 報名辦法:
(一)各單位註冊之報名電子檔請至桃園縣體育競賽資訊網上網下載,各單位請於99年10月12日起至99年10月22日(星期五)下午十六時止,將參加比賽運動員之報名檔,以電子郵件夾檔方式完成報名(電子信箱:t276@tysh.tyc.edu.tw),資料傳送完畢後請於隔日查閱回覆,如未收到電子回覆請與連絡人:余青忠老師(0936-937559)連絡,逾期之單位不予受理註冊。
(二)各單位之註冊表格請仔細確認後在傳送,經註冊以電子郵件夾檔方式傳送後,概不接受增刪或更改。
(三)各單位應設職員若干人,負責指導管理該單位運動員並與大會連繫之責。
▇ 比賽日期:
第一場:99年11月7日(星期日上午8:30報到、9:00開幕典禮)
第二場:99年11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報到,9:30開始比賽)
▇ 比賽地點:桃園高中(桃園市成功路三段38號)
▇ 參加單位:凡本縣境內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以學校為單位均可報名參加。
▇ 參加資格:
(一)參賽運動員以99學年度第一學期即正式註冊之在籍學生為限,年齡規定如下:
1、國民小學組:本縣各鄉鎮市境內國民小學在學學生,在民國87年9月1日(含)
以後出生者。
2、國民中學組:本縣各鄉鎮市境內國民中學在學學生,在民國83年9月1日(含)
以後出生者。
(二)參加各項競賽運動員,出場比賽時應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証明書(附照片)以備隨時檢驗,未帶証件或証件未蓋註冊章或騎縫章者,不得出場比賽。
(三)參賽運動員身體健康及性別,由參賽單位認定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
▇ 分組:
(一)國小五年級男生組 (二)國小五年級女生組
(三)國小六年級男生組 (四)國小六年級女生組
(五)國中七年級男生組 (六)國中七年級女生組
(七)國中八年級男生組 (八)國中八年級女生組
(九)國中九年級男生組 (十)國中九年級女生組
▇ 競賽項目:
(一)國民小學組:100m、200m、跳遠、壘球擲遠
(二)國民中學組:100m、200m、600m、1200公尺、跳遠、標槍
▇ 競賽辦法:
(一)各單位參加比賽之經費須自理。
(二)每位運動員註冊參加項目最多2項,每項最多註冊3人參加。
(三)參加比賽之運動員比賽服裝應標示單位名稱,號碼布應按規定固定佩掛,未按規定或沒有號碼布者不准參加比賽。
(四)各項競賽秩序編列均由大會競賽組編排之。
(五)徑賽均採計時方式進行,田賽每人試擲(跳)以3次為限。
(六)參賽選手號碼布及秩序冊於比賽當日報到時領取。
▇ 獎勵:各項前8名者頒發獎狀乙紙以資鼓勵。
▇ 報名辦法:
(一)各單位註冊之報名電子檔請至桃園縣體育競賽資訊網上網下載,各單位請於99年10月12日起至99年10月22日(星期五)下午十六時止,將參加比賽運動員之報名檔,以電子郵件夾檔方式完成報名(電子信箱:t276@tysh.tyc.edu.tw),資料傳送完畢後請於隔日查閱回覆,如未收到電子回覆請與連絡人:余青忠老師(0936-937559)連絡,逾期之單位不予受理註冊。
(二)各單位之註冊表格請仔細確認後在傳送,經註冊以電子郵件夾檔方式傳送後,概不接受增刪或更改。
(三)各單位應設職員若干人,負責指導管理該單位運動員並與大會連繫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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