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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掉入詐團陷阱,到銀行堅持要匯錢救「夫」,還咬傷阻詐女警,台中地院依妨害公務判處緩刑。60歲陳姓女子到銀行要匯美金1500元,給在印尼的「先生」作為醫藥費,行員研判她疑遭網路詐騙集團詐財,通報警方到場勸導阻詐,但陳女堅持要匯錢,情緒失控以頭猛撞櫃台,女警抱住阻止,陳女竟動口咬傷女警手腕。台中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女在2018年11月26日下午到台中市北區1家銀行匯錢,行員研判疑遭詐騙,通報警方。台中市第二警分局永興派出所林姓員警及王姓女警2人到場勸阻,陳女情緒激動堅持要匯款,並以頭部衝撞櫃台,王姓女警見狀,從後方抱住陳女防止她自傷,沒想到,陳女竟一口咬傷女警左手腕,警方將她壓制在地。 陳女否認妨害公務,辯稱要匯錢給在印尼的「先生」當作醫療費,因行員報警,導致她情緒失控崩潰,並指控警方不但攻擊她、還用辣椒水噴,導致她眼睛看不見,出於防衛才咬拉扯她的人。 台中地院法官當庭勘驗案發時監視錄影畫面,認定陳女所言不足採信,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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