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名稱:2010田中鎮福虎新春兒童繪畫比賽
二、目的:配合本鎮元宵節慶典,舉辦此比賽讓本鎮學童利用寒假期間繪畫虎年春節活動,觀察、體驗傳統節慶景象與習俗,並提昇學童美術能力,提倡美術教育之素養,並孕育在地藝術長才。
三、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
四、贊助單位:台灣電力公司
五、主辦單位:田中鎮公所、乾德宮
六、協辦單位:本鎮各社區發展協會、各里辦公處、機關、團體、學校
七、參加對象:就讀本鎮國民小學、托兒所、幼稚園之兒童。
八、比賽辦法:
(一)繪畫主題:請以春節活動、景象、人物等為題材進行創作。
(二)組別:
1.幼托園組
2.小學低年級組
3.小學中年級組
4.小學高年級組
(三)規格:請用8開圖畫紙(27.5*39.5公分)、作畫工具與顏料素材不拘(水彩、蠟筆、粉蠟筆、彩色筆或綜合應用皆可)。違反規定者,不予評審。
(四)件數:每人以參加一件為原則,不得重複參賽。
(五)參賽者資料:參賽者以正楷完整填寫畫紙背面個人報名表(可影印後貼上),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者,不予評審。
九、報名方式:報名採傳真或親至本所社政課或於交件日現場報名均可,報名表請至本所社政課索取或至本所網站下載。
十、聯絡方式:
洽詢電話:04-8747865
傳真電話:04-8746877
十一、收件日期:於2月22日至23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止)。
十二、收件地點:田中鎮公所(社政課)。
十三、評審方式及頒獎:
(一)由本所聘請評審委員評選。
(二)得獎名單將於2月25日公佈於本所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
(三)得獎者統一於2月27日(星期六)元宵聯歡晚會時頒獎﹝時間另行通知﹞,請由家長或指導老師陪同前來領獎。
十四、獎勵:依四組分別評選出前3名、優選2名、佳作5名,共計40名。
(一)第一名(每組各1名):獎學金1,200元及獎狀乙幀。
(二)第二名(每組各1名):獎學金1,000元及獎狀乙幀。
(三)第三名(每組各1名):獎學金800元及獎狀乙幀。
(四)優 選(每組各2名):獎學金500元及獎狀乙幀。
(五)佳 作(每組各5名):獎學金200元及獎狀乙幀。
十五、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家長或教師)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除取消比賽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二)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參加比賽。入選作品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獨家發表權,不另支付稿費。
(三)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參賽時間之學籍年身分參賽;違者將取消資格,領獎者並追回頒發之獎狀及獎品。
(四)作畫安全請自行負責,並請陪同家長或帶隊老師加強兒童安全之維護。
二、目的:配合本鎮元宵節慶典,舉辦此比賽讓本鎮學童利用寒假期間繪畫虎年春節活動,觀察、體驗傳統節慶景象與習俗,並提昇學童美術能力,提倡美術教育之素養,並孕育在地藝術長才。
三、指導單位:彰化縣政府
四、贊助單位:台灣電力公司
五、主辦單位:田中鎮公所、乾德宮
六、協辦單位:本鎮各社區發展協會、各里辦公處、機關、團體、學校
七、參加對象:就讀本鎮國民小學、托兒所、幼稚園之兒童。
八、比賽辦法:
(一)繪畫主題:請以春節活動、景象、人物等為題材進行創作。
(二)組別:
1.幼托園組
2.小學低年級組
3.小學中年級組
4.小學高年級組
(三)規格:請用8開圖畫紙(27.5*39.5公分)、作畫工具與顏料素材不拘(水彩、蠟筆、粉蠟筆、彩色筆或綜合應用皆可)。違反規定者,不予評審。
(四)件數:每人以參加一件為原則,不得重複參賽。
(五)參賽者資料:參賽者以正楷完整填寫畫紙背面個人報名表(可影印後貼上),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者,不予評審。
九、報名方式:報名採傳真或親至本所社政課或於交件日現場報名均可,報名表請至本所社政課索取或至本所網站下載。
十、聯絡方式:
洽詢電話:04-8747865
傳真電話:04-8746877
十一、收件日期:於2月22日至23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止)。
十二、收件地點:田中鎮公所(社政課)。
十三、評審方式及頒獎:
(一)由本所聘請評審委員評選。
(二)得獎名單將於2月25日公佈於本所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
(三)得獎者統一於2月27日(星期六)元宵聯歡晚會時頒獎﹝時間另行通知﹞,請由家長或指導老師陪同前來領獎。
十四、獎勵:依四組分別評選出前3名、優選2名、佳作5名,共計40名。
(一)第一名(每組各1名):獎學金1,200元及獎狀乙幀。
(二)第二名(每組各1名):獎學金1,000元及獎狀乙幀。
(三)第三名(每組各1名):獎學金800元及獎狀乙幀。
(四)優 選(每組各2名):獎學金500元及獎狀乙幀。
(五)佳 作(每組各5名):獎學金200元及獎狀乙幀。
十五、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家長或教師)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除取消比賽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二)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參加比賽。入選作品之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獨家發表權,不另支付稿費。
(三)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需以參賽時間之學籍年身分參賽;違者將取消資格,領獎者並追回頒發之獎狀及獎品。
(四)作畫安全請自行負責,並請陪同家長或帶隊老師加強兒童安全之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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