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七屆星雲教育獎】遴選現正推廣中!
#申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3/31(日)截止
#敬請協助推薦身旁具備激勵人心感動故事的老師
※相關辦法請上「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官網:https://goo.gl/Jc2r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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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七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
2018/12/27修訂
壹、 活動宗旨
獎勵教育領域中,能秉持教育理想,弘揚師道,端正教育風氣,致力提升教育品質之良師,以肯定其對國家及社會的貢獻,樹立教育典範。
貳、 指導與主承辦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三、 協辦單位:臺灣教育大學系統、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人間衛視、人間福報
參、 推動與審議機制
為公正辦理審議相關作業,設置「星雲教育獎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等運作單位:
一、 委員會由主辦單位邀聘教育與社會碩望人士七至九人為委員,敦請其中一人擔任主任委員,負責審議遴選規定、遴選終身教育典範獎及典範教師獎決審作業等。
二、 委員會設置執行長一名,下設工作小組,承委員會之命辦理各項行政業務。
三、 為辦理遴選作業由委員會聘請社會公正人士若干人,按獎項類別分別組成「終身教育典範獎初複審小組及決審小組」、「典範教師獎初複審小組及決審小組」等,負責遴選相關事宜。
四、 委員會得依需要聘請諮詢委員,協助遴選相關事宜。
肆、 遴選獎項與資格
一、 終身教育典範獎
(一) 名額:採主動遴選,並接受推薦,以遴選一人為原則。
(二) 獎勵:得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三) 被推薦者資格:
1. 曾任或現任幼兒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及大專校院,年資三十年(含教育行政)以上並持續為教育奉獻的教育人員。
2. 終身奉獻教育志業,堅守教育理想,孜孜不倦的教誨,全心致力教育品質提升,以積極正面的態度,協助逆轉生命,引導迎向光明,而深受家長、學生肯定與感動社會的資深或退休教師,其貢獻足堪楷模並可樹立教師典範者
二、 典範教師獎
(一) 名額:各組遴選典範教師一至三名為原則。
(二) 遴選組別:六組,分別為大專校院組、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組、國民中學組、國民小學組、幼兒園組、特殊教育組。
(三) 獎勵:不分名次,得獎者各獲贈新台幣貳拾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四) 對象:現任大專校院、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擔任十年以上之園長、校長、專任(技)教師、特教教師、教保員(教保員及教師之年資可合併計算)。
(五) 被推薦者具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者,得參與遴選:
1. 具教育熱誠、品格端正,能鍥而不捨的激勵與輔導學生學習與發展,而讓學生與家長感恩且能感動社會,並為其他教師典範者。
2. 矢志教育志業,不畏環境或處境之困難仍能奮發向上,發揮服務奉獻的精神與克服困境之毅力,積極型塑能提供學生投入學習的環境,激勵學生學習並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3. 去年(2018)已獲師鐸獎或Super教師獎者,本屆(2019)暫不受理推薦。若近三年內曾獲其他全國性重大優良教師獎項者,請檢附獲獎後之優良事蹟參與遴選。
三、 終身教育典範獎與典範教師獎,請擇一獎項參與遴選(不得跨組)。
四、 上述獎項經委員會決議該年度參與遴選者未達審查標準時,得予從缺。
五、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伍、 遴選獎項與資格: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截止,郵戳為憑。
陸、 獲獎公告:2019年6月下旬(將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柒、 贈獎典禮:2019年9月22日,台北道場法雲堂(時間將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捌、 推薦相關作業
一、 終身教育典範獎:
推薦人需填寫附件一「推薦表」。推薦人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人詳細資料,以供委員會參考。必要時得經委員會決定,針對特定被推薦人進行實地訪視,以取得佐證資料。
二、 典範教師獎:
採相關人士推薦(現職單位之校長,或院長、系主任、園長,或教育相關團體推薦),請填寫附件二推薦表。推薦人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人詳細資料,以供委員會參考。
三、 相關表件,請至「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網站下載。
四、 繳交資料:
(一) 所有繳交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件。
(二) 繳交資料:推薦表及佐證資料一式五份(紙本,1份正本及4份影本),與word電子檔乙份(E-mail、或燒錄光碟、或存於隨身碟,請擇一方式寄送)。
(三)相關佐證資料限10頁內,請印製五份送審,內容以彰顯被推薦人之感人情事、良善之影響力與優良事蹟為主。無須檢附獎狀、聘書及培訓等相關證書。
(四)寄件地址(請掛號寄出):
地 址: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
收件人: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
E-mail:purelandshw02@gmail.com
五、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修訂並公告於「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網站www.vmhytrust.org.tw。
玖、 請得獎者配合事項:
為使教育經驗得以傳承,主辦單位得邀請獲獎者出席相關之講座、座談等活動,或由學校機關團體向主辦單位提出邀約申請。活動辦法請詳閱附件「星雲教育獎典範傳承作業要點」。
壹拾、 活動洽詢:
「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
聯絡電話:(02)2762-9118
地 址:11087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
E-mail:purelandshw02@gmail.com
辦法下載網址:www.vmhytrust.org.tw(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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