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二) 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
二、參加資格
曾參與或支持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實施補救教學方案之教育人員、學生及家長等。
三、參加方式
(一) 得以個人或團體組隊方式擇一參加,惟團隊成員(含團隊代表人)至多5人為限。
(二) 以團隊參加者,由1人為團隊代表人,代表團隊行使參加者權利(含送件、評審及獲選等相關計畫活動事宜)。
(三) 同一部影片不得重複送件。
四、徵件期間
自公告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不通知且不退件)。
五、徵件主題
能宣導補救教學正向能量的各種議題,如:參與補救教學成果與經驗分享、活化教學案例、積極向學的學習楷模、親師生或親子間的良性互動等感人事蹟,均為徵件主題之範疇。
六、審查、標準方式與結果公布說明
(一) 邀請國內補救教學、心理、多媒體等專家學者擔任評審,依委員專長進行審查。
(二) 主題精神與內涵50%、創意表現30%、拍攝技巧20%。
(三) 每季進行評審與公告。獲選作品公告於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資源平臺/最新消息,並由承辦單位以正式文件通知獲選者(團隊代表人)。
九、送件規範
(一) 影片規格及相關規定
- 影片以原創且未獲其他單位獎項、未公開發表為限。
- 影片名稱:限15字內(含數字、符號等)。
- 影片長度:180秒至300秒(包括片頭及片尾)。
- 影片規格:解析度最基本應符合FullHD(1920╳1080)並以avi、mov、mpg或mp4格式儲存。
- 使用語言:以國語為主,可搭配其他語言。影片應上繁體中文字幕。
- 影片類型:紀錄片、劇情片或動畫類型不拘。
(二) 送件資料
參加者應備齊下列資料(正本),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南大學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適性學習課程與教學研究中心」,並註明:補救教學微電影徵件。收件地址:700-49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55號。
- 創作者基本資料表(如附件一)。
- 聲明書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如附件二,須填寫一式2份)。
- 影片光碟1式2份,請依格式燒錄成光碟片,因光碟片於郵寄途中容易受損,請妥以硬板或保護匣保護後再寄出。如遇無法讀取作品,應依通知於期限內再次寄送影片光碟1式2份,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 資料不全或未依送件規範者,不受理、不通知補正亦不退件。
十、獎勵方式
(一) 獲選個人或團隊:獎金新臺幣1萬5仟元,及獎狀乙紙(含團隊成員)。
(二) 獲選者須提供本人(團隊代表人)金融機構帳號資料(存摺正面影本),獎金由承辦單位以匯款方式,於扣除金融機構所需匯款規費、依所得稅法規定預先扣繳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等費用後撥付。
十一、附則
(一) 參加之影片內容不得有抄襲、翻譯、臨摹或自他人作品修改而成,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如經人檢舉或告發並查證屬實者,除公告撤銷獲選資格外,並追繳其獎狀及獎金(含衍生之匯款等相關費用),且相關法律責任由參加者(團隊代表人)自行承擔。
(二) 獲選者(團隊代表人)同意其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讓予國教署,並依國教署規劃,運用於任一方式進行傳播,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獲選者(團隊代表人)應配合評審意見將影片內容進行調整及必要之剪輯後製,國教署得依影片修正幅度酌予補助。
(三) 各項參與徵件資料(含影片),不論是否獲選均不退件歸還,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四) 國教署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計畫之權利,所有變更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資源平臺」最新消息處公告為準。
計畫相關問題,請洽詢「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微電影徵件實施計畫」承辦人。聯絡電話:06-2133111#241 /電子郵件:priori10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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