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苗栗火旁龍
這一項屬於客家人的活動,清朝時,自大陸客家原鄉流傳至台灣後,雖然在四、五O年代盛極一時,然而,六O年代以後,卻漸趨沒落。
這曾經在苗栗、中壢…等客家地區活躍的傳統民間習俗文化,時至八O年代以後,卻似乎漸被人們遺忘,那些曾經高舉龍頭、龍身甚至是跟在龍隊身邊丟鞭炮助陣的孩子們,也慢慢地從街頭消失。
在各地逐漸地再難以找到
的身影之後,身為客家大縣的苗栗呢?
根據耆老的說法,苗栗地區的
活動早在四O年代就已經存在,最為人所樂道的,就是當時位於苗栗縣頭屋鄉的「新光織布廠」,老闆出了五千元的大紅包,備妥鞭炮、爆竹,邀請龍隊進入後,廠房就關上大門,開始以各種不同的陣式,燃炮、炸龍!
那時浩大的盛事、壯觀的場面,許多苗栗的老人家都還記憶猶新。
然後,在過了好幾個十年以後,苗栗地區雖然在年節期間仍偶有
旁龍活動在各地默默地進行著,然而當時那種震攝人心的爆竹聲響,卻只能在人們的心裡默默蟄伏著,在客家人的血液裡,默默地流淌著。
幸而八O年代的苗栗市公所發現了「
文化」對於苗栗的重要性與對於客家人的重要性。因此,苗栗市公所自民國88年起,開始積極籌辦屬於苗栗、屬於客家人的「
」活動,將這原屬於民間習俗的特殊族群節慶文化,透過文創包裝與策略行銷,時至今日,除了讓「苗栗
」四個字,變成了不可分的名詞與成為苗栗市最具代表性的民俗元宵節慶活動之外,並躋身成為「南蜂炮、北天燈、中
、東邯鄲」的台灣四大元宵民俗節慶儀典之一。16年來,「苗栗
」在「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理念中,以及苗栗市、縣民自發性動員及積極熱忱之參與,讓「
」之舞龍傳統民俗節慶文化得以活化與深化,已然見到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潛能與觀光旅遊休閒文化的無限商機。
「
」就是用鞭炮炸龍,「
」客語發音為「棒」,就是「炸」的意思。
「
」是客家話,為苗栗地區客家人之傳統元宵節慶活動。苗栗人期望藉「
」帶來神靈祥瑞之氣,帶給民眾迎新春納吉財與國泰民安五穀豐登。
提到
不能不先從傳統的中國舞龍說起。
根據學者龐燼的說法,舞龍又稱為玩龍燈,是中國漢族的傳統娛樂活動之一,常見於佳節、盛會…等時候,一般民間認為,藉由舞龍,能夠達到祈求平安豐收、祭天敬祖、驅邪避凶、帶來好運…等吉兆。
而舞龍流傳至中國各地,因應不同的風俗與民情,而有了不同的說法及表演形式,如廣西龍燈、四川火龍…等。
客家地區的舞龍,樣式繁多,舞龍的方式更是多彩多姿、變化多端。根據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吳之惠的研究,台灣苗栗地區的
活動,極可能即是來自中國大陸的廣東、廣西和四川等同為客家群居地之流傳,最初在台南、苗栗、中壢一帶都可見此活動間續進行,然而,經過時間與空間的改變,這些地區在
活動的承襲、流傳與表演上,亦互有消長,型態和展現方式也有所改變。
依較為普遍的說法,
活動自清朝時起,即在台灣各地區流傳,四、五O年代最盛,六O年代時則開始進入衰退期。在客家人的各種民俗活動之中,似乎有不少都與「習武」,有著莫大的牽連。包括在客家地區極負盛名的「客家獅」、「
」…等,盡皆如此。依據苗栗糊龍老師傅吳政雄的說法,最早期的
,是學武的人才有能力參與的,因為需要排列各種陣式、穿著鐵鞋,使用武術的步伐來舞龍和
,一般人是無法參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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