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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捷運盃亞洲街舞大賽-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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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場次Event time

沒有進行中的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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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時間類型 地點 費用 通知
2012-06-08~2012-07-01跨日 00:00:00~23:59:00 場地請詳見活動資訊
2012-07-21~2012-07-22 固定每日進行 13:00:00~21:00:00 花博公園
2012-08-04 單日 13:00:00~21:00:00 台北捷運劍南路站
2012-08-18 單日 13:00:00~21:00:00 台北捷運劍南路站
2015-06-06 單日 14:00:00~17:00:00 西門捷運站
2015-07-18~2015-07-19 固定每日進行 13:00:00~17:00:00 台北捷運蘆洲站
2015-08-01 單日 13:00:00~17:00:00 台北捷運劍南路站
2015-08-15 單日 13:00:00~17:00:00 台北捷運劍南路站

詳細介紹Intro

2015捷運盃亞洲街舞大賽

一、 比賽資格:

1. 每隊比賽人數以3至8人為限(不含工作或指導人員),且未與任何經紀公司簽署合約者。
2. 比賽分為A、B 兩組,且每人以報名1組為限:
1. A組:須年滿12歲到18歲(西元1996年9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間出生者) 。
2. B組:19歲以上(西元199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者)。
(若參賽團員年齡包含少年組及青年組成員,則以團員中最高年齡者作為決定組別之依據)
3. 每名參賽者及團隊僅限報名1組別1場次,重複報名者將取消團隊參賽資格。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5年7月5日止

三、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方式報名。

四、 比賽日期及地點:

【初賽】
A組:2015年7月18日(六)下午1點
B組:2015年7月19日(日)下午1點
地點:捷運蘆洲站外廣場

【複賽】
A、B組:2015年8月1日(六)下午1點
地點:捷運劍南路站外廣場

【決賽】
A、B組:2015年8月15日(六)下午1點
地點:捷運劍南路站外廣場
五、 評分標準及規則:

1. 舞蹈技巧50﹪、造型創意20﹪、團體默契20﹪、音樂10%。
2. 【初賽】:每隊比賽時間限定為90秒至120秒。
【複賽、決賽】:每隊比賽時間限定為4至5分鐘。
3. 每隊演出時間未達或超過限定時間者,以20秒為扣分單位,每單位扣總平均成績1分,如未滿20秒鐘者以20秒鐘計算。
4. 計時標準:以表演形式開始(依聲音或舞蹈動作等先開始者為基準)為計時之開始;以表演形式結束(依聲音或舞蹈動作較後結束者為基準)為計時之結束(明顯之退場動作不列入計時)。
5. 邀請至少5位專業評審擔任比賽評分,評分方式採取100分為滿分,為保持公平,評審成績將加總後平均,以平均分數計算(平均分數取到小數點第2位)。
6. 【初賽】將以各組成績高低排列選出15隊(A、B兩組共30隊)進入複賽。【複賽】將以各組成績高低排列選出10隊(A、B兩組共20隊)進入【決賽】。進入決賽之隊伍將與海外優勝團隊競賽,角逐最終榮耀。
7. 本次比賽採公開評分,賽後立即將評分公佈。名單也將於活動結束後2日內同步公佈於台北捷運公司與本網站。
六、 獎勵方式:

A組:
【冠軍】1名 新台幣100,000元+獎盃乙座一名
【亞軍】1名 新台幣 60,000元+獎盃乙座一名
【季軍】1名 新台幣 30,000元+獎盃乙座一名
【優勝】3名 新台幣 10,000元+獎牌乙面

B組:
【冠軍】1名 新台幣100,000元+獎盃乙座一名
【亞軍】1名 新台幣 60,000元+獎盃乙座一名
【季軍】1名 新台幣 30,000元+獎盃乙座一名
【優勝】3名 新台幣 10,000元+獎牌乙面
七、 報到時間:

1. 比賽隊伍請於比賽當日上午10時準時至活動場地進行抽籤,逾時抽籤隊伍,主辦單位保留比賽隊伍參賽之權利。
2. 初、複賽現場不提供彩排,但主辦單位將給予測試音樂帶時間,並讓舞者進行簡單走位。決賽現場則提供測試音樂帶及彩排時間,時間安排以主辦單位現場安排為準。
八、 注意事項:

1.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0,000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則依規定扣繳20%稅率。
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3. 得獎隊伍如有冒名上場、使用不法音樂等行為,如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獎品外,得向得獎隊伍請求相當於獎金金額二倍之懲罰性違約金,另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得獎隊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 比賽者須自備合法音樂MP3格式,並以隨身碟存放,抽籤時繳交表演音樂隨身碟,完成彩排並確認音樂無誤後,即退還隨身碟。
5. 參加比賽所需之音樂選曲,如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主辦單位得要求提出證明外,現場並簽署音樂版權切結書。
6. 凡入選決賽之隊伍,初賽、複賽、決賽可以準備相同或不同曲子進行比賽。惟參賽人員需與報名時同一組團員,不得更換或增減團員。
7. 比賽當天主辦單位將於現場進行專人錄影及拍照,比賽選手不得有議。
8. 凡參加比賽隊伍之指導老師,於隊伍進行比賽開始時,一律不得在現場以口令、手勢等示範指導。
9. 上一隊比賽隊伍出場時,下一隊比賽隊伍請於「預備區」準備,並保持肅靜,不得影響他人比賽。比賽時若叫號3次不到視同棄權。準備區內需保持肅靜,不得影響他人比賽,且比賽使用之道具,請勿隨意移動,以免影響他人的權益。
10. 除燈光及播音設備由主辦單位準備外,比賽時所需服裝、道具及協助人員均應自備。
11. 報名單上資料據實詳細填寫,一經報名,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否則得取消參賽資格。
12. 每次晉級之入圍者,除了現場公佈分數與名單外,名單也將於活動結束後2日內同步公佈於活動官方網站。
13. 得獎名單將於決賽後公佈,請各決賽隊伍在現場等候得獎公佈及進行頒獎。
14. 決賽勝出之優秀隊伍,若有需要應配合活動後續宣傳之安排。
15. 請各比賽隊伍維持休息區的整潔,垃圾集中處理。
16. 所有演出單位使用過後的道具,請勿棄置在會場周圍。
17. 由於活動場地為開放式場地,請各參賽者自行管理個人貴重物品,若有遺失,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
18. 優勝以上之得獎隊伍,自獲獎日起1年內,須同意配合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所主、協辦之活動表演邀約演出,以1次為限(時間1小時內,演出車馬費每人2,000元)。
19. 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現場正式公告為準,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利。
20. 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推廣大使邀你出席6/6應援活動

全台最具指標的街舞盛事『捷運盃捷客街舞大賽』今年邁入第11年,即日起至7/5接受報名。今年邀請到深受年輕人喜愛的廖允杰、葛兆恩、吳思賢擔任活動推廣大使,一同推廣街舞活動精神:『快樂跳舞、健康生活,捷客愛運動』。在青少年最重要的聚集地西門捷運出口,邀請所有民眾一同來支持應援。
一、活動時間:2015年6月6日(六)下午1400開始
二、活動地點:捷運西門站6號出口
三、出席貴賓:「2015推廣大使」 廖允杰、吳思賢、葛兆恩

▲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更改與異動之權利,活動內容依主辦單位更新為準。
圖文來源:捷運盃亞洲街舞大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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