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閒聊] 成立有限公司與註冊海外公司的重要性

[複製網址]
對於剛開始做生意的初哥來說,或許會對公司制度有些疑惑:為什麼要成立有限公司?明明在香港經營業務,又為什麼要註冊海外公司呢?

成立無限公司比有限公司的費用低,但如果想要獲得更大的保障,還是建議開立有限公司比較好。一個最明顯的分別,在於開設有限公司的話,有限公司本身就會成為獨立的法人團體,它自身有獨立的法律主體地位。一旦有限公司清盤、倒閉或有某些商業上的法律責任,皆可以交由有限公司這個法人來承擔,而不會由公司創辦人或成員來承擔,除非是某些由個人犯下的傷人、逃稅等嚴重刑事罪行。以破產的情況為例,當公司無法再經營而要申請清盤,那麼公司本來的所有欠債都只會由公司這個法人承擔,執達吏只會清算與變賣所有屬於公司的資產(公司名下物業等),而不會影響到公司董事或成員自己的私人財產。

至於註冊海外公司的好處,這就主要關乎稅務制度了。香港公司如果成立海外的離岸公司,那就可以合法地減免一大筆公司稅項。不過近年各國政府都密切注意這種以海外離岸公司避稅的做法,開始紛紛研究修改法例,讓本國的公司透過在海外成立離岸公司避稅這種操作愈來愈困難。

所以海外公司是比較進階的一步,各位若是剛剛開始做生意,還是由香港本地的有限公司開始比較好。要記得想一個好的公司名字,名字不可以跟任何已註冊的公司名字重複,大家亦可以提早熟習一下公司註冊處的網上查冊中心如何使用。

此帖僅作者可見
此帖僅作者可見
此帖僅作者可見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文 登錄 | 註冊

本版透可值規則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