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課程為精華版(不包括現場演練、案例分組討論時間)
如完成線上課程,欲再參與現場互動及小組討論,
可另加報單天實體課程,每一門單天課程享複習價1,000元優惠。
★口筆試考試參考日期(自由選擇,擇一日考試):
場次 | 日期 | 日期 |
台北場 | 2021/07/25 | 2021/10/03 |
※本協會保留考試測驗日期異動之權利。
★線上觀看期間:2021/4/20 ~ 2021/7/25
(此期間內可不限次數可重覆觀看)
開放開始 觀看日期 | 課程主題 |
4/20(二) | 第一單元 勞動契約重要基礎概念奠基 |
5/10(一) | 第二單元 招募任用爭議暨勞動契約條款適法性 |
6/10(四) | 第三單元 勞動契約過程之工資工時制度 |
6/20(日) | 第四單元 勞動契約過程之請假規範 |
6/30(三) | 第五單元 勞動契約終止之解僱處分 |
7/10(六) | 第六單元 職業災害特殊保障規範 |
7/25(日)、10/3(日) 考試日期二擇一 | 第七單元 筆試測驗與案例實戰演練 |
上課對象 |
1、欲一次完整學習勞動法令之企業人資及法務 2、管顧公司顧問 3、保險公司行銷企業保單者 |
第一單元 勞動契約重要基礎概念奠基 |
■ 講師:沈以軒 老師 |
1、勞動法令架構學習方式 2、勞工定義(從屬性理論、勞動契約與承攬委任契約區辨) 3、工資定義 (拆解二十餘種薪資結構是否具備勞務對價、經常性給與性質) 4、平均工資定義 (按月計酬、按時計酬者之月平均工資與日平均工資計算) 5、事業單位適用行業別判斷標準 (解讀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表第六次修訂版本) |
第二單元 招募任用爭議暨勞動契約條款適法性 |
■ 講師:沈以軒 老師 |
1、招募任用注意事項 (就業歧視類型、隱私資料蒐集、背景查證Reference check) 2、勞動契約成立時點(口頭約定效力、錄取通知取消爭議) 3、定期條款(定期職代、一年一聘、專案約聘僱) 4、試用條款(試用期權益與衍生資遣爭議) 5、最低服務年限條款(合理補償方式有無包括薪資按月定額給付或費用補貼、培訓費用所需數額與成本分析) 6、在職兼差與離職競業禁止條款(簽署主管之職級認定、競業範圍合理約定、合理補償金標準) |
第三單元 勞動契約過程之工資工時制度 |
■ 講師:沈以軒 老師 |
1、工資全額給付與預扣工資認定 2、工作時間認定 (表定休息時間、待命備勤、ON CALL、出差通勤、教育訓練、聚餐活動、下班後LINE交辦事務) 3、加班規範 (平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延長工時、例假日出勤、國定假日出勤) 4、雇主拒付加班費各項抗辯適法性 (變形工時制度、補休制度、加班費內含制度、加班申請制度) 5、延遲下班刷卡紀錄管理機制 (含勞動事件法第38條舉證責任倒置應對方式) 6、特殊工作者出勤紀錄備置(業務人員、高階主管) |
第四單元 勞動契約過程之請假規範 |
■ 講師:沈以軒 老師 |
1、法定准駁權行使與個別協商調整話語 2、請假程序規範與證明文件要求 3、各項請假事由與一日(時數)概念逐條分析(特別休假、婚假、喪假、事假、普通病假、公傷病假、公假、生理假、產假、陪產假、產檢假、家庭照顧假) 4、特殊工作者之請假權益(變形工時勞工、責任制工作者、部分工時勞工) |
第五單元 勞動契約終止之解僱處分 |
■ 講師:沈以軒 老師 |
1、合意終止契約條款撰擬與重要性 2、特殊勞工禁止或限制解僱 (職災醫療、生產懷孕、提出檢舉申訴或爭議調解、工會幹部) 3、資遣解僱(勞動基準法第11條) (1)業務緊縮或虧損判斷與裁減必要性 (2)業務性質變更判斷與適當工作安置方式解析 (3)不能勝任工作認定標準與執行 (客觀能力、主觀態度、忠誠義務、最後手段性原則) (4)績效改善計畫(PIP)之實務運用 4、懲戒解僱(勞基法第12條) (1)虛偽詐欺締結勞動契約 (2)暴行或重大侮辱類型 (3)違規情節重大程度 (4)連續曠工3日或一個月曠工6日 5、資遣相關程序規範 (資遣費計算、預告期間、資遣通報、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
第六單元 職業災害特殊保障規範 |
■ 講師:沈以軒 老師 |
1、職業災害定義(執行職務判斷標準、同事互毆、自行從事他務受傷、上下班通勤或中午用餐路途中意外、職業疾病等) 2、職災補償金各項目與數額計算(醫療費用必要性判斷、不能工作醫療期間認定、原領工資計算、失能補償暨死亡補償) 3、職災補償金抵充抗辯解析(勞保一次給付、勞保年金給付、商業保險、肇事者賠償金、過失相抵) 4、職災勞工復職與契約終止爭議(雇主合理調動職災勞工輕便工作、醫療期間與醫療終止後片面解僱適法性、雙方達成合意終止適法性、終止後資遣費與退休金計算) |
第七單元 筆試測驗與案例實戰演練 |
■ 講師:沈以軒 老師 |
講師介紹 |
■ 講師:沈以軒 律師(現任:宇恒法律事務所 所長) ■ 經歷: 1、103年度第一屆勞工訴訟專案優良扶助律師 2、行政院勞動部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講座與筆試口試委員 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4、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仲裁委員、調解委員 5、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補助中介團體勞資爭議案件審查委員 6、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勞工訴訟專案審查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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