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會長盃全國藤球錦標賽
一、宗 旨:為加強我國藤球運動之推廣,並提昇藤球運動競技水準暨選拔優秀選手進軍國際,繼而為國爭光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臺北市立大學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藤球協會 臺北市立大學體育學系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體育總會藤球協會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22日上午9時起(星期五)至4月24日(星期日)下午16時止
七、比賽地點:臺北市立大學中正堂 (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一號 )(02)2311-3040
八、比賽項目:藤球二人賽 藤球三人賽
九、競賽組別:
(一) 國小男子組 (二) 國小女子組
(三) 國中男子組 (四) 國中女子組
(五) 高中男子組 (六) 高中女子組
(七) 大專男子組 (八) 大專女子組
(九) 社會男子組 (十) 社會女子組
十、參加資格:凡熱愛藤球運動民眾,全國各縣市機關學校、團體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十一、報名方式:請上中華民國藤球協會網站下載報名表並填妥資料,採郵寄 (以郵戳為憑)方式報名。
十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5年4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
十三、報名地點:中華民國藤球協會 TEL:(02) 8773 - 1545 ( 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5樓504B室 )
承辦人:林妍君 0988148058
十四、比賽辦法:預賽採循環賽制,決賽採單敗淘汰賽制。
十五、注意事項:
(一) 選手請於比賽規定時間前半小時辦理報到。
(二) 比賽時間如有異動時,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
(三) 比賽進行中,發生爭議時由大會裁判長裁定之。
十六、比賽規則:採用國際藤球總會規則辦理。
十七、器材設備:所有競賽場地器材與設備均符合國際藤球總會規定。
十八、獎 勵:
(一) 本次比賽將作為選拔國家代表隊選手依據之一。
(二) 各組錄取前4名頒給獎盃、獎狀。
十九、申 訴:
(一) 有關選手資格之抗議,須於該場比賽十分鐘前提出,比賽開始後概不受理。
(二) 比賽發生爭議時,需立即向該比賽主審裁判提出口頭申請,並於該場比賽完畢十分鐘內,向裁判長提出申請及繳交保證金三千元。
(三) 申訴案件若經大會判決成立時保證金全額退還,不成立時則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之用。
二十、費 用:免報名費。
二十一、保 險:參賽選手由大會辦理個人人身意外保險三百萬元。
二十二、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則由大會決定之。
二十三、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臺教體署競(ㄧ)字第1050000009號函核備在案。
2016年會長盃全國藤球錦標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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