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屆金傳獎南華大學傳播系公關類比賽
主辦單位
南華大學傳播系
參加對象
1.凡國內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與研究生,不限國籍、居住地,皆可報名參加,報名方式不限個人或團體,亦不限件數、競賽種類。
2.凡國內外未得獎之作品,均歡迎投稿,尤歡迎以全台灣198鄉鎮特色為作品主題者。
3.歡迎以個人或團隊方式參加。以團體組隊參加者,人數限3-6人之間,且每人不限參與之隊伍數(可跨系、跨校)。
4.大學生與研究生應分別組隊,不可混組參加。
參賽獎項
公關類:行銷企劃類、行銷活動類
收件方式
一、不分個人或團體,每參加一項獎項,均收取50元報名費。
二、純文字稿件,請直接寄至網路收件信箱(報名表可直接上傳至報名欄位)
(1)信件主旨:填寫報名項目;(2)通信內文請註明—報名者校名、全部參與者姓名、系級,以及作品名稱
※網路收件信箱:communication17@yahoo.com.tw
三、請將授權同意書和報名表一起裝入信封
1.報名表第2頁中已載明約定事項,務必詳細閱讀後,並於簽章處簽名,個人參賽者由本人簽名,團體參賽者,由隊長∖組長,代表填寫報名表即可,但均須附上所有參賽者之基本資料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2.公關及論文本類請附光碟及作品紙本乙份,格式請見後文、作品規格。
3.郵寄至622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 南華大學傳播學系「金傳獎評審委員會」收 聯繫電話:05-2721001*2411 蔡小姐
4.務必檢查信封是否密封好,以免金錢等遺失,本校參賽者,請自行繳交至南華大學傳播系辦公室(學海堂S323,分機2411蔡小姐)
5.恭喜完成投稿!另外通過初審、複賽與決賽等階段之參賽者,主辦單位均會以電話通知。
6.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請見附件。
「以“馬上報名”亦可報名」
作品規格
公關類:分兩項
(一)行銷企劃類
1.推廣台灣198鄉鎮在地特色之行銷企劃書,包括公關、廣告等企劃書,請以PPT或WORD呈現之,惟頁數均限制在50頁以內。
2.企劃書限A4開數,由左至右橫寫,並裝訂之。企劃案全本(含圖表、作品頁)不得超過50頁。報名時將企劃作品紙本、光碟各一份(光碟上註明全體參賽者校名、姓名、系級、作品名稱),連同報名表一起繳交。
3.參賽團隊限3人至8人,不限年級科系,得跨校,但碩士與學士班須分開。
(二)行銷活動類
1.參賽作品需與198鄉鎮之在地業者合作,並成功執行之行銷個案。
2.行銷活動執行完畢後,團體須將活動結果,整理製作成結案報告書並繳交光碟以進行初審,通過初審之公關活動案,參賽者需至本校提案簡報。
3.結案報告書內容:除交代合作業者,至少須有活動目標、活動宣傳、活動執行實況、媒體露出,以及活動效益評估等六項,餘者依該活動執行結果,依實具體呈現之。
4.行銷活動之結案報告書,限A4開數,由左至右橫寫,並裝訂之。結案報告書(含圖表、作品頁)頁數不限,詳盡者尤佳。報名時將結案報告書紙本、光碟各一份(光碟上註明全體報名者校名、姓名、系級、作品名稱)連同報名表一起繳交。
收件與各階段通過公布
1.收件截止時間:即日起至2015年5月8日(五)止。
2.初審通過公布時間:2015年5月11(一)公布於南華大學傳播系「2015第17屆金傳獎」Facebook粉絲團【南華傳播金傳獎】,並專電通知。
3.入圍決賽名單公佈時間:複賽結束後,當場公佈入圍決賽名單。並誠摯邀請您一同出席參與金傳獎頒獎晚會,共襄盛舉。
4.各類獎項得獎名單公布時間:2015年5月28日(四)金傳獎頒獎晚會。
評審辦法
以下分從評審方式、評審程序與評審標準說明之。
◎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邀請業界專家,以及學者擔任評審委員,負責「初審」與「決審」。
◎評審程序:評審分「初審」與「決審」兩階段,決審入圍者之名次,另在金傳獎頒獎晚會上公佈之,決審當天僅公佈入圍名單。
評審標準
公關類作品:分兩類—行銷企劃與行銷活動
1.行銷企劃
(1)初審
˙企劃表現與邏輯性(訊息設計)(35%)
˙策略創意(30%)
˙效益評估及可行性(25%)
˙寫作表現(10%)
(2)複賽:就初審通過作品,進行現場提案競賽
˙提案技巧(40%)
˙策略創意(40%)
˙時間控制(20%)
2.行銷活動
(1)客戶整體評價∕滿意度(20%)
(2)活動企畫內容(完整性、可行性)(20%)
(3)活動執行表現(呈現方式、現場氣氛、動線安排)(20%)
(4)媒體報導程度(eg.媒體種類、報導內容、報導數量)(20%)
(5)活動成效評估(自行提供有力之佐證文件) (20%)
競賽獎勵
第一名:獎學金NT$1500元,頒發獎盃乙座,參賽者獎狀各一紙。
第二名:獎學金NT$1000元,頒發獎盃乙座,參賽者獎狀各一紙。
第三名:獎學金NT$500元,頒發獎盃乙座,參賽者獎狀各一紙。
佳作數名:各類獎項評審視作品水準,選出佳作數名,參賽者各頒獎狀一紙。
指導教師獎:凡決審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指導老師獎狀一紙。
注意事項
1.凡入圍之作品,若有侵害他人之權利、非自行製作或違反政府法令,經他人檢舉並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作品參賽資格,並追繳其若有領得之獎金與獎狀。
2.為推廣本活動,所有參賽者於報名時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供重製、出版、或於本活動相關之一切活動中發表。主辦單位並擁有將該參賽作品編製成任何形式的專輯,以營利或非營利方式推廣、提供予贊助廠商採用、重製之權利,並以報名表當作同意證明,不另立據。
3.凡參賽作品中有引用他人之著作或資料,請詳細說明或註明來源。
4.參與決審之參賽者如未參與發表會則視同棄權,亦不可找人替代報告。
5.參賽者若為業界專業人士及演員不列入評比(主要為戲劇類作品)。
6.截止收件皆以郵戳為憑。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請向主辦單位洽詢,聯絡人:許小姐(電話:0929691199),南華大學傳播學系系辦,蔡小姐:05-2721001*2411。
圖文來源:獎金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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