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 Data 創新應用競賽
◆參賽資格與產品規範
(一) 參賽資格
1. 本競賽採團體報名(每隊人數為1-5人),須有1人為團隊代表人,代表人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代表人需負責與主辦單位聯繫、確認參賽文件與獎金領取;新創企業由公司開立發票領取。
2. 團隊成員中若有未滿20歲者,需經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始得以參賽。
(二) 參賽對象
1. 一般民眾:可組隊參賽。
2. 新創企業:自100年1月1日後立案登記公司,自行組隊參賽。
(三) 產品應用規範
1. 凡運用政府開放資料或網路可搜尋的政府或企業之開放資料,發想出具創意多元的產品均可參賽。
2. 開發之產品或服務須以開放資料為素材,以提供民眾、企業或政府服務為目的,如創新產品或服務、加值產品或服務、公共服務等。
3. 產品應用案例說明請至 ”檔案下載” 專區,下載「Open Data創新應用競賽辦法」
◆報名與繳件方式
(一) 報名方式
1. 參賽團隊請進行線上報名,取得參賽編號後,連同報名表及參賽同意書寄回,即完成報名程序。
2. 參賽件數不限,惟各參賽作品須分別報名。
(二) 繳件時間及方式
截止時間 | 繳交資料 | 繳件方式 |
1月21日(二) 至 3月31日(一) | 1. 報名表 新創企業需附公司登記資料(商業 司網站列印)與營利事業登記影本 | 線上填寫→系統產生表單 →簽章後郵寄 |
2. 參賽同意書 | 下載文件→填寫簽章後郵寄 | |
3. 成立新創公司意向書(註1) | ||
4. 產品或服務構想書 | 上傳檔案繳交 | |
5月06日(二) 至 6月30日(一) | 1. 實作之產品或服務(註2) | |
2. 一般民眾繳交「創業計畫書」 新創企業繳交「營運計畫書」 (註3) | ||
3. 產品或服務說明發表簡報(註4) | ||
說明:未依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完成完整資料繳交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
註1:一般民眾可自行選擇繳交「成立新創公司意向書」。提交「成立新創公司意向書」之團隊,具有進入「Open Data創新產品與服務開發輔導」之資格。
註2:產品可為網址、App 、程式、軟硬體、系統或服務,並於6月30日(一)前繳交始完成參賽,繳交方式依網站公告為主。
註3:「創業計畫書」/「營運計畫書」為決選加分項目,參賽團隊可自行選擇繳交。
註4:產品或服務說明發表簡報,以PPT格式呈現,張數不限,簡報須以8分鐘以內完成整體產品或服務說明。
(三) 文件規格
1. 文件包括:「產品或服務構想書」、「創業計畫書」或「營運計畫書」。
2. 請以A4格式,最多不得超過10頁,並請存為PDF檔案繳交。
(四) 郵寄方式
1. 郵寄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3樓,並請於封面加註「參加Open Data創新
應用競賽」文字。
2. 報名資料請於3月31日17:00前以郵遞、貨運或快遞等方式送達(郵寄以當日郵戳為憑),
逾期恕不受理。
◆評選方式與評分比重
由主辦單位邀請各領域專家學者共同組成評審團並召開評審會議,綜合評選優秀作品。
(一) 初選
1. 第一階段資料初審:主辦單位針對各組參賽資料進行資料評核。
2. 第二階段委員書審:由評審委員,針對各組參賽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3. 初選評分項目與比重:
序號 | 評選項目 | 內容 | 比重 |
1 | 適切性 | 開放資料之應用程度 | 20% |
2 | 創新性 | 新創或加值應用與創意構想 | 50% |
3 | 市場性 | 民眾接受度、市場潛力、衍生服務之可行性及商業效益 | 30% |
4. 主辦單位於初選過後公告通過初選名單,通過的團隊即可進行下一階段創意構想實作,並參與決選。
(二) 決選
1. 第一階段產品發表:
通過初選進行實作之團隊須以8分鐘為限以說故事的方式將創意構想、開發過程與民眾使
用心得等內容呈現,評審委員將依據故事吸引力、台風與現場反應進行評分。(評分佔決
選15%比重)
產品發表活動由主辦單位通知參賽團隊參與,參賽團隊須出席與會並進行發表,不克出席
者視同放棄參賽與得獎資格。
2. 第二階段委員共識會議:
召開評審委員共識會議,依決選評分及加分項目,擇優通過獲獎團隊與Open Data創新產
品與服務開發受輔導團隊。
3. 決選評分項目與比重
序號 | 評選項目 | 內容 | 比重 |
1 | 產品發表 | 故事吸引力、台風與現場反應評分 | 15% |
2 | 使用性 | 產品或服務的可使用程度(功能檢測完成度及可擴充性等) | 25% |
3 | 創新性 | 新創或加值應用的創意構想 | 30% |
4 | 市場性 | 民眾接受度、市場潛力、衍生服務之可行性及商業效益 | 30% |
5 | 加分項目 | 「創業計畫書」或「營運計畫書」 (如市場行銷、技術與人才合作、授權計畫等) | 20% |
◆獎勵方式
(一) 獲獎之團隊將於頒獎典禮進行公開表揚,並可獲得競賽獎金及獎狀。競賽獎金說明如下:
對象 | 得獎團隊 | 獎金金額 | |
一般民眾及新創企業 | 預計50-70隊 | 特優-新台幣20萬元 優等-新台幣10萬元 | 總獎金 1,000萬元 |
註:得獎隊數將視整體參賽情況配比。 |
(二) 評審委員將從獲獎團隊中,預計評選5組團隊,進入「Open Data創新產品與服務開發輔導案」,進入輔導計畫之團隊,一般民眾須成立公司(新創企業以原公司申請),並依照「Open Data應用輔導申請須知-創新產品與服務開發輔導」完成各項管考作業,不符合相關規定之團隊將取消其受輔導資格,並由後補依序遞補。
(三) 獲獎之所有團隊將轉介至其它創業輔導計畫資源,輔導其提升商品化及事業化程度。
(四) 獲獎之團隊須參加頒獎典禮暨媒合活動、民眾體驗活動、成果發表等宣傳與展示活動,提供獲獎團隊企業合作、行銷推廣與商機媒合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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