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花園夜市」攝影作品徵選活動
活動主旨:
Facebook(臉書)官方2013年12月公布了全球熱門分享資訊,其中在熱門打卡地點方面,台灣最熱門的打卡地點是位在台南的「花園夜市」,同時也擠進全球總排行的第12名!而夜市,一向是台灣最知名的旅遊景點,從南到北、國內到國外,要認識台灣最具特色的在地庶民生活,就必定要到夜市逛一遭。攤位數多達300餘攤的花園夜市,內容應有盡有,在這裡,可以找到最道地的台南小吃、最有異國風情的跨國料理、最具獨創性的流行時尚以及四季皆宜的飲料冰品;據此,為透過鏡頭發掘花園夜市商家的活力與遊客滿足的瞬間,特舉辦此次攝影作品徵選活動。
攝影主題:
能充分展現台南花園夜市在地特色與活力之攝影作品。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03年2月17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0F 觀光旅遊局收(信封上須註明投稿「台南花園夜市」攝影作品)。
參賽資格:
愛好攝影之個人。
作品規格
1.文件表格:內含報名表格、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同意書須由參賽者親自簽名。
2.參賽作品:參賽作品須以相紙沖放或輸出為8”×12”之彩色相片,不得留白邊,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寫,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3.作品光碟:
(1)內含作品數位檔案:數位原始圖檔規格須為800萬(3456*2304)畫素以上之JPG或TIFF檔,並保留檔案之原始EXIF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原始電子檔為NEF或 RAW檔者,應另轉存為 TIFF或 JPG檔)。作品檔名請存為「作品名_作者名」,例如:花園夜市_王小明。
(2)報名表電子檔案。(報名表檔名請存為「報名表_作品名_作者名」,例如:報名表_花園夜市_王小明)
(3)報名作品兩件以上之參賽者,參賽作品可燒錄於同張光碟中,每件作品須以不同資料夾存放,內含作品檔案及報名表電子檔,資料夾名稱需與參賽作品名稱相同。不同參賽者之作品請分別燒錄於不同光碟中。
作品規定:
1.參賽作品請勿裱框、護貝,請以郵寄掛號方式並使用硬紙板保護,避免作品折損。
2.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作品,未曾公開發表亦未參加過其他比賽得獎為限,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及抄襲行為,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
3.參賽作品凡經評審得獎確定,即不得放棄得獎並不予退件,如需留底存參請自行備份存檔;未得獎之參賽作品一律不以郵寄退件,若需取回者,經評選公佈後1個月內,請親自至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0F)辦理退件,1個月後未取回之作品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不得有異議。
4.參賽作品不得為電腦合成,不得翻拍、連作、格放、後製、改色、彩繪等影像處理,需為原始創作作品,同一主題作品請勿重複投稿。
5.每人參賽作品以5件為限,且以2013年12月以後之作品為主,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及作品數位檔案、報名表電子檔。
獎勵辦法: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8仟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5仟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20名:每名獎金新臺幣2仟元整、獎狀乙紙。
佳作30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仟元整、獎狀乙紙。
評審辦法:
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評審日期:
由主辦單位擇日辦理評審。
留言版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