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臺北兒童藝術節社區藝術演出徵選
一、目的:
為提供臺北市民優質的藝術饗宴、豐富本市社區生活、落實藝術教育推廣理念,特辦理「2015臺北兒童藝術節」,並公開徵選優秀表演藝術團隊參加「社區藝術演出」之活動。
二、徵選主題:
2015年第十六屆臺北兒童藝術節社區藝術演出邀請創作者腦力激盪,發掘生活中一樣也不一樣的想像故事,歡迎各類型演出團體,提出適合親子觀賞之演出作品參與徵選。
三、參加資格:
(一)於國內登記立案之表演藝術團體
(二)具公開表演或策劃製作能力之個人(年滿18歲以上)
四、徵選節目內容及經費:
1. 單場演出暨製作費用:31,000元/場(含稅)
含燈光、音響租借、技術執行及前台服務費用。
2. 本計畫執行方式,說明如下:
(1)演出場地:本會負責協調安排各演出之場地,場地容納觀眾人數約350人以上,場地類型室內戶外兼具,申請者應確保演出形式須適合進行戶外演出。
(2)節目徵選及演出場次:預計選出9個正取演出節目,每個演出節目預計演出6~8場。如遇評審一致同意,得不足額錄取。
3. 以上計畫執行方式,如有變動,由本會另行協調安排。
五、注意事項:
(一) 同一申請單位可提出多個演出計畫,數量不限。
(二) 本活動文宣品由本會統一製作,演出單位協助分發宣傳。
(三) 為使觀眾能夠觀賞不同的節目,請勿提出曾經參與2011年至2014年臺北兒童藝術節之作品或活動。
(四) 提送之演出計畫需適合於室內或戶外各類型場地演出,如遇獲正取之演出計劃無法於本會安排之場地演出,本會得以取消該演出計畫正取資格,改由備取演出計畫依順序遞補。
(五) 獲選團隊須配合行政工作包括:
1. 專任行政聯繫人員至少一人。
2. 參與本會規劃之行政、場勘會議。
3. 演出現場安排前台人員至少2人,與本會共同執行觀眾進場服務、演出秩序維持等工作。
4. 配合本會文宣品製作時程提供中英文文宣資料
5. 繳交結案報告
六、活動及評選公布時間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5年2月1日(六)止(以當日郵戳為憑)
●評選公布時間:2015年3月底前於臺北兒童藝術節網站(www.taipeicaf.org)公布
●演出期間:2015年7月1日(三)~8月9日(日)
七、報名程序
2015年2月1日(六)前(以當日郵戳為憑),將徵選表格乙式八份及附件一份,郵寄至
10565台北市松山區市民大道五段99號3樓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 表演藝術節統籌部 收
並請在信封上註明「2015臺北兒童藝術節-社區藝術演出徵選」。
九、評選流程
由主辦單位邀集兒童藝術教育、兒童戲劇與各類藝術領域專家學者代表五名組成評選小組,依提案內容、團隊執行能力、執行可行性、與民眾參與效益,進行評選。評審時間訂於2015年2月,並於評審後公佈並通知入選團隊。
十、聯絡方式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表演藝術節統籌部 臺北兒童藝術節規劃小組
Tel: 02-25289580 分機 191-199、Fax: 02-25289512、Email: info@taipeicaf.org
圖文來源:活動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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