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時間
- 即日起~2013/03/11(一)18:00,得獎名單於2013/03/21(四)公布。
活動說明
- 分享2013新竹颩燈會S.H.E起去燈會邀請函,並發布至塗鴉牆,邀請最多朋友加入”2013台灣燈會在新竹縣-竹光盛宴”粉絲,就有機會獲得現金一萬元!若邀請最多朋友加入”2013台灣燈會在新竹縣-竹光盛宴”粉絲的使用者多於一人,則採用隨機抽取,從同為第一名的使用者中抽出一名得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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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獎項
- 第一名 一萬元獎金 一份
- 第二名 S.H.E簽名CD 一份
- 第三名 S.H.E簽名海報 一份
注意事項
- 1. 本活動參加者僅限使用本人之Facebook帳號參加,每人僅能使用一組帳號參加。
- 2. 本活動僅限在中華民國台灣(包含金門、馬祖、澎湖)地區設有住居所之本國人或外國人參加。獎品之寄送亦僅限前述地區,如獎品寄送地點為前述地區以外之地區,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
- 3. 本活動由新竹縣政府主辦,facebook網站並未贊助、背書、管理,或者與本活動有任何關連。
- 4.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郵寄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寄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贈獎資格視同放棄,新竹縣政府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本活動者或得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5. 參與活動之網友,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 6. 若因參加者所填寫的聯繫方式如電話或地址相關資料不完整,導致無法聯繫或獎品無法寄送,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7. 得獎者回覆得獎通知,需檢附本人身份證明文件之影本,經主辦單位確認無誤後方可領獎。經查證非為本人之帳號或使用一組以上帳號參加者,主辦單位得逕自取消得獎資格。
- 8. 得獎者一旦簽收獎項後,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占有之情形,新竹縣政府不負補發獎項之責任。
- 9. 贈品規格外觀以實物為準新竹縣政府保留更換等值贈品的權利。
- 10. 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繳納稅金:獲獎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0元以上依國稅局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10%中獎所得稅(外國人士須繳20%稅金)。
- 11. 本活動之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12.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新竹縣政府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不另行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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