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之職掌
一、規劃、協調與執行通識教育課程及共同課程。
二、召開「共通教育委員會」「通識教育中心教師初審
委員會」、「共通教育委員會資訊課程小組」、「共通
教育員會美育活動指導小組」及「共通教育課程審議小
組委員會」會議及其行政業務之配合。
三、共通課程之規劃、審查與開設安排等行政支援。
四、辦理「通識講座」課程開課及其師資邀請等相關業
務。
五、統整畢業標準相關業務。
六、籌辦推展與通識教育相關之業務與活動。
七、協調共通課程與各單位行政配合事宜。
八、編製通識講座課程影音教材及宣傳品。
九、通識教育理念與目標之研議與推展。
十、共通課程學分抵免相關作業。
十一、共通課程之評量與改進。
十二、通識講座教學助理招聘、培訓及管理。
十三、通識教育資源(含圖書)之規劃合與充實。
十四、教學卓越計畫子計畫申請與執行。
十五、全國暑期跨校暑修(夏季學院)之校內開課作業。
十六、廣達大師通識講座課程、及新服務人才全校性選
修相關行政庶務。
十七、「教學改進補助計畫申請」及「隨堂教學助理申
請補助計畫」共通課程申辦作業。
十八、處理其他通識教育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