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樣, 教育必須:
一、把學生當成一個人來看待,重視他的思想和感受,而不能只在意外在的表現﹔所以不宜依賴「以改變行為為目的」的獎懲。
二、順著學生既有的感受和思路走,協助學生內省、澄清、批判與思辯,以建立新的觀點,形成新的內在﹔所以以記憶或服從為目的的「單向灌輸」,無論在知識上或在人格養成上,都是不宜的。
三、講求「教的方法」,以啟發取代訓練,以對話取代講授﹔所以只要求學生成績,不重視教師教法的作風,是不對的。
四、出自「真誠的心」,以學生的發展與成長為唯一的考量,並全心培養學生「愛」的能力﹔所以功利主義在教育中是不應允許的。
五、給予充分的時間,無論課程安排,或學習成就之檢測,都應該給學生留下「餘地」,並信任人的內在力量﹔所以強制手段在教育中是不合理的。
有了這樣的教育,就培養出有思想、有能力、並能愛的人﹔這樣的人,就可以聯合起來,改變我們的存在,以及我們所在的台灣。
所以,教育要使人成為他自己﹔而改變,必須先從改變教育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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