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人需要「先有滿足,才有分享」,所以我們對家裡的二個孩子,是這樣做的:
?二個孩子不論年齡,都擁有自己的寶貝箱(加上隨身的寶貝袋)。
?孩子自己的東西,只要不想跟手足、朋友分享的,都幫你們貼上醒目的姓名貼紙,然後放在寶貝箱裡面,蓋上蓋子收好。
?寶貝箱與寶貝袋的東西,任何時候我都會幫你們捍衛。不管跟誰一起玩,只要想結束遊戲,隨時都可以拿回來,我甚至可以出手幫你們奪回來倫敦樓盤。
?寶貝箱與寶貝袋以外的東西,就是屬於爸爸媽媽的,但是爸媽願意分享,所以你們可以輪流玩,或者排隊玩。
?公用的玩具如果造成吵架或糾紛,就會被爸爸媽媽收起來,大家都不要玩,因為那本來就是我們的。你們可以玩自己的玩具。
寶貝箱、寶貝袋、姓名貼紙,這些東西的目的,都是滿足孩子的占有欲,也在訓練他的「物體恆常性」─雖然看不見心愛的玩具,但我知道它乖乖躺在寶貝箱裡,明天再去打開來看,一定還在裡面英國二手物業。
還記得那時候,我跟三歲的哥哥說:「你的寶貝箱要藏好,因為妹妹還是小嬰兒,如果被她發現你的寶貝,一定會好奇的拿起來咬,這樣就糟糕了。」我還教他:「萬一還是被妹妹發現了,因為她是小
嬰兒,還不懂規則,你來告訴我,我會幫你拿回寶貝。」我進一步交代:「如果暫時找不到爸爸媽媽,妹妹喜歡粉紅色,你可以拿粉紅色的小玩具,把你的寶貝交換回來英國樓。」
最後我說:「總而言之,妹妹如果拿了你的玩具,不要急著搶回來,妹妹可能不小心會受傷。你可以藏好寶貝、交換玩具,或者直接告訴爸爸媽媽,我們幫你處理,知道了嗎?」哥哥聽了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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