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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報分享] 20年前曾殺人入獄 這次打翻醋罈險刺死前妻男友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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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顏姓男子曾殺人被判刑12年,出獄後沒記起教訓,因不滿楊姓前妻和阮姓男子交往,傳訊騷擾楊「要割你那超會舔的舌頭」,又恫嚇阮「一定要給你死」,並持30公分藍波刀刺他左胸,害阮血流如注險喪命,法院痛批顏視寶貴生命如草芥,依殺人未遂罪判他8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顏男2019年2月16日凌晨1點多跑到阮男在龜山的租屋處,持刀質問他楊女在何處,2人就發生口角肢體衝突,顏持長達30公分的尖刀刺向對方,阮閃避不及左胸口先中1刀,轉身逃跑時背部再遭刺,當場鮮血淋漓拔腿狂奔,緊急送醫縫合才撿回一命。
  
審理時,顏辯稱當時要找前妻,持刀追逐是為自保,防止阮男攻擊他才這麼做,刀子也是在阮房間撿到的,也不清楚對方為何傷成這樣。阮的辯護人也說,監視器未拍到阮男直接受傷過程,根據相關過程也難認顏有殺人故意。

阮男證稱,顏突然到他家說想進房間談,因當時沒見到楊女就覺得被耍,後來就發狂從隨身手提包抽出藍波刀朝他猛刺,還不斷說「要殺了你」、「今天一定要給你死」,「我這刀一定要刺進你的心臟」等語,結果就一年遭刺2刀。

法院並勘驗租屋處停車場監視器,發現可清楚看到阮男左胸、左後背都有血跡;另外,顏案發前還多次傳「等被我抓到,我先割你那超會舔的舌頭」、「比妓女還不如」訊息騷擾楊女,並以「從小到大沒這麼想殺死一個人」、「怨恨累積到最高點」等簡訊恫嚇阮男。

法院也認為,作案凶刀雖未查扣,但阮胸腔遭刺入深達5公分,可見下手力道猛、毫不留情,足有致死之意,且阮轉身要逃顏仍緊追在後未停手,所以根據2人關係、衝突起因、顏男受情緒刺激及下手輕重,其主觀上有殺人犯意,彰彰明甚。

法院審酌,顏因前妻和阮交往等男女情愛糾葛,就持刀刺向對方胸口,認定他殺意甚堅、下手凶狠,且顏1997年就曾犯下殺人罪,已遭判刑12年確定執行完畢,卻未記取教訓,還視寶貴生命如草芥,這次依殺人未遂罪他8年。桃園地院批顏男未記取教訓,還視寶貴生命如草芥,這次依殺人未遂罪他8年。記者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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